问题 | 失业保险金在辞职时是否可以领取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在辞职时是否可以领取 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只有那些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有获得保险金的可能。再者对于被单位辞退、但是却没有再次求职意愿的,也不能领取事业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的特征 失业保险金有如下特征: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 2.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 ![]() 三、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如下手续: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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