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哪些 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行为的法律处罚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补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有什么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的区别如下: 1.出具的主体不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出具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 2.出具的时机不同: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