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怎样给予补偿 |
释义 | 一、工伤怎样给予补偿 员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补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发生工伤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是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保险补偿金怎么领取 工伤赔偿的领取办法: 1.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2.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材料; 3.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4.最后审核通过后,发给相应的赔偿费用。 ![]() 三、工伤补偿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补偿的办理方式是: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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