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名顶替上学侵犯了什么权益 |
释义 | 一、冒名顶替上学侵犯了什么权益 冒名顶替上学的行为就属于假冒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这是从表现形式上来分析。从侵权的责任构成要件上分析,也能得出该行为的侵权性质。 1.从过错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的冒用他人姓名上学的行为,目的在于利用他人的考试成绩为自己升学及今后的就业创造条件,可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从违法行为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了假冒他人姓名的违法行为; 3.从后果方面来看,受害人因姓名权被侵害而遭受了较大的精神损害; 4.从因果联系方面,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与行为人侵害其姓名权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综上,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冒名顶替罪追诉时效期限为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冒名顶替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一般构成冒名顶替罪的最高期限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追诉的时效就是为五年;如果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那么追诉时效为十年。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根据不同的法定刑格和刑种,分别确定了不等的追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三、嫌疑人触犯了冒名顶替罪怎样判刑 冒名顶替罪量刑标准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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