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怎么应诉对方 |
释义 |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怎么应诉对方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诉。女方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男方也同意离婚,只是对其他事项存在异议的,在应诉时,可以就其他事项提出合理的意见;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在应诉时,应当提供感情未完全破裂的证据,男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离婚诉讼何时通知被告 离婚诉讼立案后五日之内通知被告。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离婚诉讼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调解的程序如下: 1.调解的开始 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2.调解的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3.调解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法律网提醒,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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