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缺失是否可以合法结婚登记 |
释义 | 一、离婚证缺失是否可以合法结婚登记 离婚证缺失是不可以合法结婚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后再婚的,办理结婚登记时,是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而离婚证是无配偶的证明材料,所以是要出示的。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向登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二、结婚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办理结婚登记须知证件材料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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