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谈一谈关于收养小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5.收养协议。 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在我国不少收养人不愿让送养人知道自己的底细,以免日后产生瓜葛。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分别安排收养人、送养人到处内办理公证事宜。  三、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要注意的事项有: 1.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一般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并征得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养子女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则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2.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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