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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的产权证跟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释义
    一、安置房的产权证跟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1.土地性质的区别
    安置房土地性质与商品房有所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土地,是补偿给拆迁户的,而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
    2.产权的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产权有所区别,安置房叫不完全产权房,房屋权是完全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并不一定完全的。在买卖交易中,安置房可能要补缴这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有完全的房屋权也有土地使用权。
    3.房屋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质量比不上商品房的质量,商品房在质量方面还是比较看重的,购买之后通常不会出现什么比较大的问题,相反安置房会为了降低成本存而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三、申请安置房的房产证后过户需要多久的时间
    申请安置房的房产证后过户需要30天的时间。
    过户房屋是处分房屋的行为,所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才能过户房屋。过户房屋时,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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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