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才会告知被告方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才会告知被告方 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执行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六个月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步骤是什么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步骤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三、强制执行申请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的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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