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想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
释义 | 一、一方不想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一方不想离婚法院一般在确定婚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经过相关调解无效的话,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如果婚姻双方有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另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法院诉讼离婚的流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 三、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要多久 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审理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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