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 |
释义 | 一、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其他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 二、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 ![]() 三、假离婚逃避共同债务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后果具体如下所示: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虽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 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无财产方承担全部债务。对于此类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确定被执行人和财产许可证持有人共同偿还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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