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是如何定义的 |
释义 | 一、高利贷是如何定义的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二、高利贷还不起应该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还不起高利贷的,当事人首先可以确定该借贷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三、欠高利贷会连累家人吗 欠高利贷不会连累家人。法律网提醒您,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双方约定的借条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利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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