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二、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料是什么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料包括如下: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7.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谁来承担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法律网提醒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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