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可行 |
释义 | 一、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可行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可行的。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等。这其中就包括了财产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离婚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如下手续: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员依法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三、离婚财产公证多久能办好 离婚时财产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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