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 3.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 4.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等。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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