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
释义 | 一、独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独生子女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继承父母财产,除非父母在遗嘱中有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哪些资料是遗产继承时不可或缺的 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遗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时间从受理之日起算,如果中间需要补充材料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时间延长的,则延长的时间不计算在这十五天之内。所以最好将材料准备齐全。 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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