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何保证公平合理 |
释义 | 一、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何保证公平合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 三、征地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投诉 征地补偿款迟迟不给是可以进行信访咨询相关事宜,或者按照征地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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