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迁移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迁移手续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需要重新办理迁移手续,由当事人决定。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离婚之后的女方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二、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的书写: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 三、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以下资料: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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