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哪些能要回 |
释义 | 一、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哪些能要回 1.不具有恋人之间特殊含义的转账; 2.尚未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财物,例如,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动产; 3.热恋时出手大方分手后能讨回的其他钱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官司所需的时间是三或六个月。因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同居分割财产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如下: 1.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等身份信息; 2.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 3.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4.协议时间; 5.双方的签字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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