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没有交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劳动者没有交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没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保险赔偿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的理赔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切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满足条件方能领取补偿,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对于意外伤害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当事人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方具备赔付资格。 2.对于伤残程度的认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认定,不具备资格的单位认定不具有效力。 3.对于赔付的数额和期限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方具有理赔资格。 三、工伤保险缴纳方法是什么 工伤保险缴纳如下: 1.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 2.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金额,并提交工伤保险费申报表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材料;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全额申报,全额缴纳。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者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追缴费用,并加收滞纳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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