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积极行为都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罪的积极行为都包括哪些方面 故意伤害罪的积极行为都包括以下方面: 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成立自首吗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伤害自首的认定: 1.犯罪后自动投案;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