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有哪些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一、租房有哪些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租房有以下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查看租赁合同;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注意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注意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注意应对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要交定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租房可以先支付定金,但没有强制规定,双方自行约定即可。交付的定金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定金可作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租房合同要备案吗 租房有必要备案。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较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金等。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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