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诉讼程序须遵循哪些规程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诉讼程序须遵循哪些规程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诉讼程序须遵循规程如下: 1.向管辖法院递交诉讼状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后,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 3.法院庭审后,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调解,不愿调解的,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45日。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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