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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假药销售行为定性
释义
    一、从法律层面看假药销售行为定性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判缓刑,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因为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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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