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是哪些 |
释义 |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是哪些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二、债务人死亡可以保全查封房产吗 可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房产采用诉讼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三、债务纠纷债务人死亡会影响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死亡影响诉讼时效。因为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应当及时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可以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当事人仍然应该在确定继承人之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起诉。 如果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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