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进行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进行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进行的前置程序是: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等情形,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事故处理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处理医疗事故一般需要1年。当事人在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后,可在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可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所以在遇到医疗事故后,当事人还是应该收集证据及时处理,防止自己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三、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为: 1.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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