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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学校要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负责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学校要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负责
    未成年人校园伤害要分为以下三种种情况:
    1.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如果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则不承担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学生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是什么
    学生打架,一般是由打架者的学生家长承担侵权责任,学校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同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学生在学校受伤起诉学校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学生在学校受伤起诉学校的期限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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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