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怎么样行使抵押权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怎么样行使抵押权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权的转让是不是需要当事人同意 抵押权的转让不需要当事人同意,但需告知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的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三、抵押权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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