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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的规范方法是什么
释义
    一、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的规范方法是什么
    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的方式:劳动者严重违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重大的经济损失等。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纠纷是不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纠纷法院受理后多久开庭
    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劳动纠纷立案后应在多长时间开庭的规定。但是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审结时间做了规定。劳动纠纷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此,劳动纠纷的一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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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