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原则有哪些 婚前婚后财产的界定,具体如下: 1.财产性质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已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 2.财产取得时间不同,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 二、婚前财产离婚后可以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三、离婚前财产可不可以做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前财产能做公证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经当事人依法申请,公证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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