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欠款人是否可以在本地进行起诉 |
释义 | 一、外地欠款人是否可以在本地进行起诉 外地人欠款的,可以向债务人的住所地和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欠款人不还钱可以报警吗 欠款人不还钱可以报警,但是欠款不还是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一般公安不处理,但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欠款不还的建议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他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当事人报警基本上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或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三、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开始的,所以,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以后就是可以的。法律网提醒您,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律师比当事人更加精通法律,也更有经验,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会更容易一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