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离婚孩子要怎样轮流抚养 |
释义 | 一、在我国离婚孩子要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轮流抚养的方式:在我国离婚时,双方父母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只要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那法院会准许。具体怎样轮流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约定各抚一个月,也可以约定周一到周五一方抚养,周末另一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抚养费的判定法律依据是: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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