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婚姻中哪些关系是被禁止的 |
释义 | 一、亲属婚姻中哪些关系是被禁止的 1.直系血亲,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与孙女等;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流程要多久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流程一般当天就能办理完毕,主要流程如下: 1.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按指纹; 3.当事人提交3张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三、结婚登记需携带哪些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需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5.二婚的登记结婚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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