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分割房产时补偿计算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中分割房产时补偿计算是怎样的 适用情形: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全部首付,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对于还贷的本金及增值部分的计算。 1、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共同偿还的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 2、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全部利息)*当前房屋市场价。 3、按增值倍数计算,适用于调解,易于当事人理解 4、共同还贷部分/(个人已付部分共同已还部分偿还)*(当前房屋市场价-未还贷部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只是说“由产权登记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和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对如何补偿并未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在计算房屋补偿时,存在计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制定一个计算标准来统一裁判尺度。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离婚时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形 1、没有取得房产证且双方协商不了的取得房本后另诉 2、只有一处住房,且有贷款,双方都要房的离婚后另诉。 3、两限房的申请表中有第三人参与申请的协商不了的,另诉。 4、都主张是个人财产,双方都不同意评估的;或者一方主张是个人财产,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的,诉讼中任何一方都没有申请评估的另诉。 5、房产中有父母的名字涉及第三人,另诉。 此类问题的解决本身就会存在较大的利益分歧,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进行解释,否则自己的问题处置就会陷入一定的被动局面,所以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只要自己遵循有关的规定就可以合理的处置,但是需要自己留意事情的有关细节,减少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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