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 房子买卖的合同纠纷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采取的形式 对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才有效,目前意见不一。有人认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才有效,但也有人认为在合同其他要件满足的条件下,只是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有效。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认识到在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许可唯一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特殊买卖合同。所谓“特殊”,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除了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1.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指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房屋; 2.房屋买卖合同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 3.房屋买卖是就房屋不动产所进行的交易,其法律调整不仅适用合同法,而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法律、行政法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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