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求有哪些
释义
    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求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犯罪构成要求有: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4.客观要件即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有毒食品罪可以自首吗
    生产有毒食品罪可以自。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情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的情形;其他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