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材料补正期限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材料补正期限 工伤认定补正材料一般为5天,法律未作强制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 三、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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