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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几年
释义
    一、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限制是几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出结果后被告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出结果后被告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必备证据有如下的: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3.填写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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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0: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