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后应如何进行工资的结清 |
释义 |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后应如何进行工资的结清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如何申请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试用期怎么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企业证明试用员工不合格的方法:符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条款;劳动者未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在试用期的绩效考核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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