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被视作无效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被视作无效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2.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3.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认定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 1.关于财产纠纷,除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撤销情形的,申请撤销的诉讼期限为一年外,一般为三年; 2.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一般不得起诉,不适用诉讼时效; 3.离婚协议的其他诉讼时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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