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不同点有哪些 |
释义 | 一、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不同点有哪些 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不同点有: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 二、员工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交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三、劳动仲裁明显不公怎么办 劳动仲裁明显不公的,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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