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证人出庭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1.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三、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伪证的后果 1.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应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应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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