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债权优先权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债权优先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即优先受偿权,就是指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筑工程施工所需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三、建筑工程施工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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