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公证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 |
释义 | 一、房产遗嘱公证是怎么样的一个过程 办理房屋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申请单。 3.公证人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并存档、收取公证费; 4.审查材料、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房产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房产遗嘱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遗嘱即可生效: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公证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如果材料齐全的话,一个星期便可办结。公证遗嘱需要财产证明、亲属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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