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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人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释义
    一、离婚的人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带的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离婚是否必须办理户口迁出
    离婚了户口不是必须迁出,具体原因如下:
    1.因为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离婚之后,可以继续留在男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因结婚导致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户籍迁移,或保留原籍。若申请户籍迁移的,应当先办理准迁证,再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在迁入地办理户籍登记;
    2.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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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