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产生的财产应当怎样去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产生的财产应当怎样去处理 夫妻离婚产生的财产的处理是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配有如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给予补偿原则; 6.协议优先原则; 7.其他原则。 ![]() 三、如何申请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财产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身份证、户籍簿、公证申请书、财产权属证等材料,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证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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