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证的申请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一、拆迁房产证的申请步骤是什么 拆迁房产证的申请步骤是: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3.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谁有资格获得拆迁安置房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所有权人有资格获得拆迁安置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拆迁安置房可以抵押吗 拆迁安置房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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