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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什么附件材料
释义
    一、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什么附件材料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的附件材料:
    1.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
    2.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3.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部门在哪里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者政府建设规划部门,抵押人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除了与银行或者抵押贷款,机构签订借贷合同办理放款手续之外,需要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备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要求,法律网提醒您,具体登记负责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进行,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不同登记部门不同。
    
    三、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哪些风险
    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
    1.在建工程建设行为合法性;
    2.建设行为前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
    3.在建工程抵押前是否存在处置行为;
    4.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建设工程款的优先权;
    5.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支付大部分款的消费者;
    6.注意在建工程抵押权利行使需要二次抵押登记;
    7.注意房地产政策变化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利实现的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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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