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起诉书送达后多久开庭审理 |
释义 | 一、刑事起诉书送达后多久开庭审理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一般在2个月内会开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应在受理案件后2个月以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后宣判,存在法定延长宣判期限的情形,则可以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即可。因此在被告人经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刑事起诉书后,一般2个月内会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其中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法警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代收单位必须立即转交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三、刑事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起诉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以及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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