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如何降低商标抢注风险? |
释义 | 一、如何降低商标抢注风险? 1、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商标规划,先注册后使用; 3、商标储备,可备用2个左右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的商标; 4、可选择性对有创意性的图像商标办理著作权登记; 5、在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前,与合作方签署好商标权归属。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条款等。 综上,无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运营自身产品、服务时,务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一切前期保护工作与证据保存工作,在发生抢注案件时理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针对性的维权工具,才能致使企业在发展道路上稳健自身脚步。 二、商标被抢注后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异议途径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无效宣告途径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和解 就目前的抢注的情形看,以和解的方式来处理商标抢注的行为应当是最为经济的方式,因为一旦采取异议、争议及司法救济程序,可能成本会很高,而且也拖延了产品进入市场的时机,最终可能会出现要回了商标以后,市场也丢尽了的不利后果。 由此可见,企业商标被恶意抢注后带来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企业维权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比较大,有时候选择和解方式解决的话,付出的成本也较高。为此,企业应该在经营过程中降低商标被抢注的风险。可以先注册商标,之后再使用,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另外,在进军海外市场的时候,要做到商标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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